教学工作基本规范
(长工院教 〔2006〕69号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,加强教学管理,规范教学工作,严肃教学纪律,保证正常教学秩序,制定本规范。
第二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,全校师生员工应共同关心和支持教学工作。
第三条 教学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遵循教育规律,围绕高等教育的任务进行。
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育教学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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